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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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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永利yl23411no1“金海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   点击量:

为了鼓励永利yl23411no1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陕西金海恒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金海奖学金”,现将2023年“金海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金额

面向永利yl23411no1本、硕、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评选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22名,每人奖励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12名,每人奖励3000元。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奖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德高尚,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纪情况;学习勤奋刻苦,在校学业成绩名列班级前1/2;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积极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4)家庭经济状况属于一般困难以上或者家庭或本人遭遇突发变故的学生;经学院“金海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需要学院资助的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竞赛、参与科学研究或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评选。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奖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德高尚,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纪情况;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学术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积极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或者家庭或本人遭遇突发变故的优秀学生。

三、评奖程序

1.成立“金海奖学金”领导小组

组长:杜勇、马莉莉

成员:徐自成、岳利萍、李辉

成立“金海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自成

成员:齐江海、轩梦月、戴昶、周宛瑾、宁赐栋、蔡一璇、刘泽强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各项事宜。

2.10月25日-10月31日,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3.11月1日-11月3日,经领导小组集中审核、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公布评奖结果通知。

四、评选办法

采取个人自主申报方式。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评奖的学生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附件1《“金海奖学金”申请表》(word电子版)、附件2“金海奖学金”汇总表(word电子版)及各类申报佐证材料原件的pdf扫描版(编号)打包发送至邮箱1097517999@qq.com,所有材料压缩包文件命名要求为:学生-姓名-专业-学号。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10月31日前交至学院8301办公室。

联系人:齐江海 联系电话:029-88308063

永利yl23411no1“金海奖学金”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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